校属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
(教思厅函〔2022〕21 号)文件要求,为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态,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治疗,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品质,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,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,经研究,决定对我校2023级、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普查组织
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统筹和指导,各学院心理工作站协调和推进,各相关班级辅导员负责组织和落实。
二、普查对象
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、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
三、普查形式
以线下专题班会的形式开展,由辅导员组织学生统一在班会上完成,辅导员按《心理健康普查操作指南》指导学生登录手机版朗心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测评。为确保普查结果的效度和信度,除2021级非在校大四学生外,原则上不允许以线下专题班会以外的形式开展普查。
四、普查时间
2025年3月4日—14日
五、普查地点
自行安排教室
六、普查要求
(一)各新生班级辅导员提高思想认识,充分认识到心理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,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,要求学生端正态度,认真参加心理健康普查,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。
(二)请2023级、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辅导员加入QQ群:823364716,后续更多信息将在群内发布。
(三)未尽事宜,请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,联系人:文老师,联系电话:0772-3517152。